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瞻
講師:胡冬梅 瀏覽次數(shù):2595
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日程安排SCHEDULE
課程大綱Syllabus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瞻
【課程背景】
接近2019年度尾聲,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即將迎來初次的匯算清繳,新個稅發(fā)公布以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稅收文件予以細化,進一步增強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其中關于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問題,由于相關規(guī)定分散于在不同文件中,給大家學習帶來不便。本課程將相關匯算清繳的規(guī)定進行了整理歸納,幫助大家系統(tǒng)的掌握相關知識,指導實務操作。
【課程收益】
學會運用個稅各項新規(guī)與關鍵實務政策
檢索自身六項附加扣除的最優(yōu)減稅方法
規(guī)范設計個人綜合所得各所得項目
解決個稅計算繳納申報的實務問題
【課程大綱】
模塊一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應注意的五大要點
一、需要辦理個人所稅匯算清繳的情形
(一)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申報
1、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1)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 6 萬元;
a、兩處以上工資
b、工資+勞務等按次所得
c、兩處以上勞務等按次所得
(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 6 萬元;
(3)納稅年度內(nèi)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4) 納稅人納稅年度內(nèi)預繳稅額高于應納稅額需申請退稅。
2、已辦理的綜合所得的年度中各期納稅申報
3、個人取得綜合所得的年度匯算清繳
(二) 取得經(jīng)營所得的納稅申報
(三) 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四) 取得境外所得;
(五) 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1、 注銷戶籍前的當年綜合所得的匯算清繳
2、注銷戶籍前的當年經(jīng)營所得的匯算清繳
(六)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nèi)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二、匯算清繳時辦理退稅的地點
1、戶口所在地
2、勞務發(fā)生地
三、匯算清繳時提出退稅申請的主體
1、納稅人--所得人、扣繳義務人
2、代理人
四、年度匯算清繳的規(guī)定時間
1、年度匯算清繳
2、終止經(jīng)營匯算清繳
五、在匯算清繳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的情形
1、截止日情形分析
2、專項附加扣除的期間歸屬
3、年終獎的申報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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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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