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描述INTRODUCTION
日程安排SCHEDULE
課程大綱Syllabus
招投標法規(guī)培訓
各有關單位:
在建設市場中,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關系重大,尤其是招投標過程和工程造價管理,這不僅是工程順利進行的關鍵,更是節(jié)約成本、保證質量的基石。在當前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與“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國家正大力推進招投標法規(guī)的修訂與執(zhí)行,力求減少行政干預,提高市場效率。然而,這一過程中的復雜性與挑戰(zhàn)也日益顯現。面對招投標中的種種陷阱與工程成本的不可控因素,如何有效應對?如何確保項目順利推進而不被延誤或超支?設計修改、成本飆升、計價爭議、款項糾紛,這些不斷涌現的挑戰(zhàn)正嚴峻考驗著每一個項目參與者的智慧和應對策略。如何預見風險、避免損失,并在紛爭出現時迎難而上?行業(yè)新動態(tài)、合同爭議的熱點和難點,以及如何確立一個公正合理的造價,這些都是每個專業(yè)人士必須精通的核心技能。從*的預算編制到嚴格的成本控制,從合同執(zhí)行的細致管理到結算審計的高效操作,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至關重要。為了達到預期的盈利目標,行業(yè)內的每一個角色都必須致力于強化造價控制和過程管理的能力。
正是基于這樣的背景和需求,精心策劃了“建設項目招投標、造價合同管控及建設項目審計實務與案例解析專題培訓班”。旨在深入解析招投標的法律法規(guī),分享工程造價控制的有效策略,并通過真實案例剖析當前最棘手的疑難問題,提供實用的解決方案,掌握高效的管理和審計技巧?,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一)建設項目招投標疑難問題
1.《招標投標法》*修訂動態(tài)
中標候選人不再排序
招標人自主確定中標人
排斥限制潛在投標人、圍標串標、低質低價中標、評標質量不高、隨意廢標
減少對市場主體特別是民營企業(yè)招投標活動的干預
放寬對民間投資項目的采購方式要求
明確兩次招標失敗、中標人不符合中標條件、中標人不履行合同等情形下的解決方式,避免反復重新招標
異常低價投標處理
禁止招標文件套用特定生產供應者的條件設定招標項目技術標準
2.招標方式分類及適用條件
公開招標流程與要求
邀請招標的標準與實施
可不實行招標的特殊情形
3.招標投標無效性問題
無效情形列舉
認定標準詳解
法律后果概述
4.投標人數量不足時的應對措施
少于三個投標人的處理原則
中標合同的有效性分析
5.招標文件與投標文件不一致的處理機制
6.投標保證金相關規(guī)定
保證金的性質與作用
收取范圍與標準
7.非法定招標項目標前協議與合同效力
8.中標通知書的法律地位
拒絕簽約的處理程序
正當理由的界定
9.中標人棄標情況下的招標人權利
第二中標候選人選擇流程
差額責任承擔規(guī)定
10.評標過程中的技術評分復核
技術部分得分的審核范圍
評標委員會的職責與權限
(二)建設項目造價疑難問題
1.招標預制箱梁按購買成品箱梁考慮,實際現場預制,如何結算?
2.招標現拌砂漿,變更為,預拌砂漿,結算如何調整?
3.招標土方類型錯誤,如何調整?
4.招標清單要求按項目特征、清單編制說明和工作內容報價,如何處理沒單獨列項的部分?
5.招標完成的墊層厚度比招標清單少,驗收合格,質量符合要求,能否扣減?
6.招標清單設備參數描述明確,中標價不包含設備,如何結算?
7.招標文件要求報價不能超過限價20%,現在超過了,中標價是否有效,結算能否扣減?
8.招標清單要求土方現場利用,投標報價全挖全棄,結算能來扣減?
9.暫估價,乙方報低了,招標或認質高,如何處理?
10.圖紙清單招標的總價合同,結算如何計量?
11.面對招標人不承擔限額清單準確性責任的情況,如何處理中標人必須完成的工程量和總價包干的風險?
12.簽訂單價合同時,是否可以將報價較低的分部工程特別約定為按總價計價?
13.如果招標文件對材料品牌沒有具體要求,但后期甲方指定了特定品牌,合同條款應如何調整?
14.如果招標限價遠低于市場價,能否重新調整組價?
15.如何處理總價合同中遺漏和取消項目的結算問題?
16.如何糾正招標文件中的技術參數要求與現場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問題?
17.若招標文件未明確材料品牌,后期確定品牌后,合同是否可以進行相應調整?
18.在單價合同下,原定的泥漿護壁成孔灌注樁實際采用干作業(yè)旋挖加護筒方式施工,是否應根據實際施工方法進行價格調整?
19.在招標清單中遺漏的專業(yè)工程暫估價費用,應由發(fā)標方還是中標方承擔?
20.總包合同要求承包人自行核實勘察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并承擔相應風險,應如何應對?
21.補充協議是否對協議簽訂前的工程施工有法律約束力,如果有,其效力范圍如何界定?
22.單價合同規(guī)定變更組價采用清單單價,但面對相同項目特征不同清單單價的情況,該如何處理?
23.單價合同中,若中標清單的分部分項工程總價與單價不一致,應如何處理?
24.當合同協議書、投標文件以及合同專用條款等構成施工合同的文件內容出現不一致時,應如何解決這些差異?
25.當招標策劃出現錯誤,需要調減項目實施內容時,應采取何種措施來處理?
(三)建設項目合同疑難問題
1.總價合同,變更減少,按圖扣減還是按清單量扣減?
2.地磚規(guī)格改變,是僅調整材料價,還是墊層也扣減?
3.灌注樁,控制價鋼筋籠列在樁基清單了,能否按漏項處理?
4.素土回填,厚度改變和變?yōu)榛彝粱靥畹慕M價區(qū)別?
5.招標清單與地勘報告不一致,如何結算?
6.固定總價承包范圍,包圖紙參規(guī)范來列入承包范圍,沒有按規(guī)范做的,是否扣除?
7.固定總價承包范圍,包圖紙和清單,沒有規(guī)范,沒有按規(guī)范做的,是否扣除?
8.設計變更部分、暫估價材料招標、認質認價、施工損耗,是否可以調整材料價差?
9.玻璃異形多,實際消耗量,比定額高,如何結算調整?
10.招標清單梁板混凝土工量分配有問題,如何處理?
11.如果單價項目被錯誤地按照總價處理,這是否屬于清單計價方式的錯誤,是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12.如果施工方使用現場砂石進行施工,業(yè)主決定扣減費用,施工方需要提供哪些證據來證明實際使用的砂石數量?
13.如果總承包服務費實際上并未發(fā)生,那么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來計算固定包干費是否合理?
14.如何判斷一個變更方案是否屬于不合理或超出了合理變更的范圍?
15.若中標清單中的總價與單價不符,應根據不同情況(清標發(fā)現、合同簽訂前發(fā)現、合同簽訂后發(fā)現)分別如何處理?
16.在工程價款增加的情況下,應采取哪些措施來處理額外費用,以避免違反相關規(guī)定?
17.在工程未完工的情況下,如何合理計算并收取腳手架、垂直運輸費用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費?
18.在缺少圖紙的情況下,如果清單增列部分的報價過高,應采取什么措施來調整合同價格?
19.在索賠管理費用時,承包人需要提供哪些具體依據來支持費用的核定?
20.在總價合同中,如果現場實際的土石比與合同中的土石比存在顯著差異,導致總價計算不足,該如何解決這種數量和成本的差異?
21.當地勘報告存在錯誤時,應該如何調整清單項目的特征以反映實際情況?
22.當一方主張因工程質量問題而扣減工程量時,這種做法是否有合理的依據?
23.當隱蔽工程驗收資料與施工圖不一致時,是否可以根據實際施工情況進行合同價格的調整?
24.對于二次深化設計所產生的費用,應該如何處理以確保合規(guī)性?
25.對于固定單價合同,如果合同明確約定不允許通過簽證和一般變更來調整價格,要求投標單位在投標時充分考慮所有費用,這樣的條款是否合理,尤其是當它似乎偏向于總價合同的形式?
(四)建設項目履約疑難問題
1.甲方延誤開工,包干措施費,是否調材料價差?
2.總價合同,清單量重復,結算能否扣減?
3.硬巖、軟巖如何舉證?
4.大型機械進出場費該算幾個?
5.固定總價合同,暫估價材料沒達到招標限額,是否需要認質認價?
6.模板,定額周轉5次,實際2次,能否索賠?
7.材料甲控乙供,管理費利潤能否計取?
8.重大誤解能否按公平原則處理?
9.二次結構植筋費如何考慮?
10.招標清單特征沖擊開挖,報價沖擊開挖,投標方案旋挖,施工旋挖,如何結算?
11.如何處理人工消耗量的不平衡報價?
12.若固定總價合同后通過補充協議改為暫定價,而金額與原固定總價合同一致,結算審核時能否全部按照可調單價進行?
13.在定額控制價和清單招標的情況下,如果電纜井的中標包干價很低,但在變更后尺寸減小,項目特征發(fā)生變化,重新組合的定額價格較高,應該如何按照中標價和尺寸比例進行扣減?
14.在固定總價合同下,如果工程未能完成,應該如何進行結算?
15.在甲方供應材料的結算中,投標時所報價的輔助材料費用是否可以進行扣減?
16.在扣除甲供材料的費用時,是否需要考慮損耗量?
17.在總價包干合同中,清單中土方外運組價時按照30公里計算,如果施工單位實際外運的距離不足30公里,是否可以調整單價或者相應扣除不足公里數的費用?
18.在總價包干合同中,業(yè)主清單中關于土方的價格是全挖全棄的價格,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部分內部倒運,現在需要扣除內部倒運部分的外運價格和回填價格,這樣的處理是否合理?
19.在總價措施費中,如果圖紙清單沒有包括深基坑支護的專項設計,這是否屬于危險大型工程,應該如何處理?如果在招標答疑階段沒有提出相關問題,是否可以認為投標報價已經考慮了這一點?專項施工方案的論證和專項設計的費用應該由誰承擔?如何進行支付?
20.在總價合同竣工后,審計要求對于超量部分不增加費用,對于少量部分進行扣除,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
21.變更的單價應如何確定?是否需要遵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中關于變動幅度不超過15%的規(guī)定?
22.不可預見的相關費用和風險是否能夠包含在包干費用中?
23.當合同明確規(guī)定設計變更不調整措施費用時,該如何進行結算?
24.當累計支付的進度款達到合同總額的85%時停止付款,這個規(guī)定是否適用于包括變更簽證在內的所有費用?
25.對于合同總價包干中的加固費用,能否根據實際發(fā)生的費用進行結算?
(五)建設項目結算疑難問題
1.財評招標控制價500,甲方600招標,中標590,如何結算?
2.中標材料非甲方推薦品牌,能否詢價結算?
3.沒有施工主體,套綜合腳手架定額,還單項腳手架定額?
4.材料調價差能否按相近規(guī)格調整?
5.無投標的材料消耗量,如何調材料價差?
6.甲供材,施工損耗哪方承擔?
7.甲供材,報價是否含損耗,扣減是否包括損耗?
8.單價合同,招標控制價無甲供材,報價有甲供材,結算能否扣減?
9.甲供材,報價為零,如何扣減?
10.投標自拌混凝土,施工商混,如何結算?
11.清單特征描述中提到“見設計圖紙”,是否構成遺漏項?
12.如果合同為固定總價類型,在招標圖紙與竣工圖紙存在差異的情況下,是否應調整或扣減相應的工程造價?
13.如果合同約定以決算審核部門的結果作為結算依據,那么該審核結果能否直接用于結算?
14.如果施工合同與中標合同中的工程款項不一致,是否構成所謂的“黑白合同”?
15.如果信息價高于市場價格,是否可以采用市場價進行審定?
16.如果增建合同明確以定額為依據,咨詢方審核變更項單價是否正確?如果可以沿用原合同,單價應如何確定?
17.如何處理因暫估材料調整消耗量后產生的計量問題?
18.審計方能否修改預算單價和合同總價,這樣做是否違反了合同約定?
19.審計方以施工方式與投標不一致為由要求重新組價,這種做法是否合理?
20.實際施工方式與工程量清單描述不一致時,這種情況應該被視為施工措施的變化還是工程變更?
21.投標時已確定的取費標準,審計方是否有權重新調整?
22.在存在不平衡報價的情況下,將這部分重新調整計入是否合理?
23.在地下室整體加深2米的設計變更下,如果甲方不同意并指出費用過高,同時加深導致結構荷載問題,該如何處理以滿足安全和經濟的要求?
24.在固定總價合同中,樁基施工記錄能否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
25.在結算審核中,能否僅根據乙方提供的發(fā)票來進行費用削減?
26.在面臨嚴重虧損的土方開挖和外運工作時,是否有可能進行調整以減少損失?
27.對于未形成實體的措施項目,是否可以將其視為遺漏項進行處理?
28.對于已完成并驗收的隱蔽性工程,審計方是否有權進行破壞性試驗并據此扣減費用?
29.對于暫估價的材料,在認質認價后,結算審計是否有權推翻之前的協議?
30.面對清單與圖紙不吻合的情況,應采取何種措施?
(六)建設項目索賠疑難問題
1.施工圖預算總價包干模式下如何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專項方案?如何按方案計算措施費?
2.如何做好施工過程中的索賠資料,如何描述事實、理由?
3.如何做好投標報價,投標報價的技巧?
4.施工各階段的造價、資料的工作方法及深度?
5.做到什么程度才能應對竣工結算審計,包括但不限于初設、施工圖設計、施工過程簽證(索賠、變更)、竣工結算階段?
6.各環(huán)節(jié)人員該如何緊密協作,共同做好項目資料?
7.當價格上升而數量減少時,應如何進行結算?
8.當市場上的人工費與定額價存在差異時,應如何處理這種差額?
9.當投標時只報了一筆費用,且沒有項目特征和單位,這種情況下應如何結算?
10.當圖紙設計發(fā)生變更時,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的費用應如何調整?
11.對于材料暫估價的分部分項工程,如果報價中的材料消耗量被調低,但暫估單價未變,導致綜合單價偏低,結算時是否可以按實際消耗量和材料采購價重新計算價格?
12.對于沒有經過招投標手續(xù)的部分費用,應如何進行結算?
13.對于一個瀝青市政道路項目,隱蔽工程驗收單顯示第三方取芯檢測厚度達標,但多年后的二審取芯顯示厚度不達標,這種情況下應如何處理?
14.工程已驗收合格,但實際施工方法與原設計存在偏差,是否可以繼續(xù)執(zhí)行原投標單價?
15.面對市場材料和人工價格上漲,當暫定合同價低于實際單方造價時,應采取何種結算方法?
16.如果建設方未補充增建工程的招投標手續(xù),而是直接使用原合同并將加建工程視為增項,這種做法是否合法?
17.如果圖紙設計深度不足且合同中沒有相關約定,新增的措施費應該按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計算,還是按照投標時的費率計算?
18.施工組織措施費的結算如何確保合理性和合法性?
19.為承包方入場施工創(chuàng)造條件,包括提供施工場地和清除障礙,這些是否可以作為索賠的依據?
20.為了辦理施工許可證而簽署的空白施工合同,如果后期雙方對主要合同條款未達成共識,應如何處理?
21.為了加快工期,腳手架的使用量增加,是否可以根據施工方案進行調整?如果可以,應如何調整?
22.在沒有詳細的招投標清單的情況下,應如何進行結算?
23.在簽訂《結算協議》后,是否還能主張逾期竣工的違約金?
24.在清單招標中,甲方要求乙方必須采購中標價格的陶瓷地磚,例如90元/平米,這種情況下應如何處理?
25.在總包合同中,如果專業(yè)工程已通過公開招投標但未提及總承包服務費,且整個流程已結束,在簽訂合同時能否補充約定此項費用?如果可以,應如何具體約定?
(七)建設項目審計疑難問題
1.材料調價差的風險范圍是什么?如何計算材料價差變化幅度和調差材料的數量?價格調整的方式以及調差稅金的計取方式是什么?
2.當工程量清單存在錯項或漏項時,應如何處理?
3.當合同約定了總價包干,但沒有提供招標清單時,應如何應對和結算?
4.當面臨材料價格和現場管理費用嚴重超出正常水平時,應采取哪些措施來處理這一問題?
5.當施工補充協議與已備案的施工合同內容不一致時,應如何進行結算?
6.對于低價中標的部分,如發(fā)生變更,應如何組價?
7.對于鋼板樁的租賃和攤銷成本,應如何合理考慮和計算?
8.對于紅線外的內容,應如何進行結算?
9.對于沒有項目特征和具體方案的措施項目,能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10.對于清單招標和單價合同,措施費是按照建筑面積自行報價。污水處理池已計入建筑面積,但在結算審計中發(fā)現,污水處理池作為構筑物不應計入建筑面積。因此,是否可以扣除污水處理池的建筑面積?
11.對于無投標的材料消耗量,如何調整材料價差?
12.對于招標清單中按項計取的措施項,能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結算?
13.公路通訊管道預算定額存在兩個版本:工信部2008版和交通部2018版。在這兩個版本中都有通訊管道工程定額,應如何選擇適用的版本?
14.合同解除后,工程造價應以固定總價為基準,還是可以參照工程所在地的定額計價標準進行計算?
15.結算金額應以雙方簽署的結算書為基準,還是以審計部門核減后的金額為準?
16.解除協議后產生的大量租賃費和管理費,如何進行結算?是否可以按照竣工圖進行結算?
17.據實結算時,是應根據實際人工費和機械費進行書面簽證,還是按照信息價進行調整?
18.竣工資料提交給當地檔案館時,歸檔整理、圖紙掃描等產生的費用應由誰承擔?
19.臨時設施費是否應該以當地信息價提供的指標為參考依據來確定,這樣的方法是否合理?
20.如果固定總價合同下,地勘報告結果超出預期導致施工成本增加,該如何處理這種額外費用?
21.如果雙方對材料數量的計算標準存在重大誤解,應如何處理?
22.如何準確計算誤工時間及其對應的損失?在停工或窩工情況下,應如何評估和計算相關損失?
23.因圖紙錯誤導致的不平衡報價,應如何進行結算?
24.在調整材料價差時,如何確定調差工程量?
25.在公司內部競標中,智能控制系統的施工圖紙深度不足,圖紙說明需要在施工時進行深化設計。分包報價很低,與實際差異巨大,應如何處理?
26.在結算審核過程中,審核單位是否需要對原有圖紙中的工程量重新計算和核對?
27.在招標清單中,鋼材Q345B與圖紙清單一致,但信息價僅有鋼材Q235B,并按Q235B報價。經過財政住建相關單位詢價,同意調整材料差價。在結算審計時,是否會被認可?
28.在總價合同中,如何界定總價涵蓋的范圍,并在該范圍內提出索賠?
29.風險范圍的劃定是否包括了設計變更這一部分?
30.合同約定工程量變化不允許索賠的條款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現工程量變化,應該如何處理?
二、培訓對象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程建設企業(yè)(工程承包、建筑施工、勘察設計、房地產開發(fā)、工程項目管理、工程監(jiān)理、工程咨詢、招標辦、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中心、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工程造價、招標代理等)總經理、總造價。
招投標法規(guī)培訓
轉載:http://mp3-to-ringtone.com/gkk_detail/312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