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公司一旦動了想裁員的念頭,那很明顯的幾個跡象就是上班和以前不一樣了,就開始各種幺蛾子、穿小鞋、調(diào)崗降薪、PUA,領導這么做,其實就一個意思,就是讓你自己去打離職報告走人,這樣公司就不用支付補償金了,基本就是不給你安排工作,但是還監(jiān)督你工作,故意看你閑著,這樣批評你不知道主動積極工作,誰也受不了這種冷嘲熱諷,自然主動離職,還要把你的短板給你擴大化,讓你沒有辦法在單位里立住腳。
很多人在這種情況下,就會主動的提出來離職,每個人都有短板,也就是你的弱項,比如你不擅長搞技術,然后領導就在這方面找你的麻煩。如果面臨以上這些情況,建議可以先耗上一段時間,讓公司先出招,然后趕緊收集證據(jù),像工資表、考勤表、社保繳納情況等,這證據(jù)收集好之后,作為勞動者,就掌握了主動權,這個時候你可以隨時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被迫離職得到補償金,不要覺得拿賠償金,不好意思,畢竟法律都規(guī)定了的東西,你拿著錢也是合理合法,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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